1963年
2月18日至23日 兰州市第五次计划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属各主管局负责人,各企业、公司负责人,各县(区)经计委的领导,共117人。会议传达了省计划会议精神,着重讨论了坚决执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继续贯彻八字方针等问题。结合兰州市的实际情况,把全市的工作逐步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集中主要力量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调整工业内部关系,组织好城乡物资交流,安排好人民生活,全面完成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
9月16日 兰州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制定《关于兰州市工业企业计划管理规则(草案)》。《规则(草案)》的主要内容:一、总则;二、计划的编制;三、计划的综合平衡;四、定额的分工管理;五、作业计划;六、生产调度;七、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八、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九、计划统计机构和人员;十、附则。共54条。
10月23日 国务院决定:将兰州市所属的永登县划归武威专区。
12月9日至19日 兰州市第六次计划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级各局、各县(区)主管计划的领导,各县(区)计委的负责人及计划、生产、供销人员,市、区属重点工业企业的厂长,商业部门专业公司的经理,共167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计划会议精神和中共兰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对兰州市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制定了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
是年市人委发布《关于兰州市国民经济计划工作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分总则、综合平衡、计划内容、计划体制和计划管理、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计划机构和计划人员等,共6章、50条。同时,对计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方针政策、群众路线、综合平衡的基本方法、统一计划和分级管理以及党对计划工作的领导均作了明确规定。
1964年
1月28日 兰州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召开计委委员会议。会议的内容是向各委员汇报兰州市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各主要指标的安排情况以及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听取委员们对计划安排的建议性意见。
3月 兰州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成立兰州市经济委员会,恢复兰州市计划委员会名称。
12月10日至17日 兰州市第七次计划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共156人。会议根据全国、全省计划会议精神,结合兰州市的实际情况,安排了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并提出了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
1965年
5月8日 中共甘肃省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截至5月初,已经中央正式批准从外省(市)迁入兰州的企事业单位有205厂、长虹电焊条厂、长新电表厂、兰州曙光机械厂、兰州综合电机厂、兰州轴承厂、兰州电动机厂、重型机械学院、西北油漆厂、西北有机厂、西北合成药厂、兰州化工机械研究所、兰州化工公司设计研究院、西北电力建设局、兰州修造厂、劳动钢管厂、冰川冻土与沙漠研究所、兰州地质研究所、兰州煤炭科学研究所、矿冶研究院西北分院、西北给排水设计院给排水研究室、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电影机械厂等。
12月15日至21日 兰州市计划会议召开,会议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第二阶段,落实指标;第三阶段,讨论完成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措施和办法。
是年 兰州自来水第一期供水工程全部完成,日供水能力78.26万吨。
是年 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结束。这一时期开始纠正“左”的错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关、停、并转了部分工业企业,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使经济迅速回升,各项事业都有新的发展。1965年与1962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93.38%,其中工业增长96.24%,农业增长67.84%。国民总收入达到78382万元,增长87.3%;人均收入达到462元,增长56.6%;财政收入增长85.9%;基本建设三年总投资达到60029万元;粮食产量达到43447万斤,油料产量达到754万斤,分别比1962年增长75.3%和3.46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达到149元,增长22%。
1966年
2月5日市人委印发《关于下达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通知》。
是月 西北油漆厂建成投产。这个厂是在1965年国家从天津、大连、沈阳等地抽调设备、技术骨干,迁设兰州的基础上建成的。
3月10日 市人委批转市计委关于《兰州市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的通知。
4月2日 市计委制定《关于在发展地方小型工业中不准办运输、装卸、建筑、修缮社(队)的通知》。《通知》指出,兰州市地方小型企业有了较大发展,但也有个别部门在发展地方小型工业的IS]时办了一些运输、装卸、修缮等服务事业,也算作“地小群”,这不符合发展地方小型工业精神,应予以停办。
5月5日 兰州市煤建公司被评为西北地区节约用煤7个样板之一。
6月15日 榆中县三角城电力提灌工程复工兴建(这项工程于1960年9月开工,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