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将表彰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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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4月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经中央同意,今年“七一”前,由中央组织部对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旗)党委进行专项表彰。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对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旗)党委。要通过表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系统)推荐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等基层单位及农村、企业、科研、医疗、教学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基层的先进典型。在推荐表彰对象工作中,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纪检机关、有关执法部门意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旗)党委表彰对象,都要在本省区市、本部门(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要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系统)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其他传播媒介,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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